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市直灵活就业 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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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市直灵活就业

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

根据豫财社[2018]8号文件、周人社就业[2017]14号文件为认真做好2021年市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发放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补贴对象及条件

1.申报补贴人员首先去户口所在地(常住地)劳动保障所认证就业困难人员;

2.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缴的社会保险费,给予社会保险补贴;(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,必须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);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,给予社会保险补贴;  
3.上述灵活就业人员须在本地区灵活就业包括川汇区、淮阳区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、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、经济开发区),且在市直参保缴费的市直人事代理人员。

4.下列情况人员不可申报(持有营业执照、享受低保、公益岗位、小额贷款、正在领取失业金)、女性年满50周岁、男性年满60周岁不可申报。

二、补贴期限及标准

1.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,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,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(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);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.

2.实行“先缴后补”的办法.

三、申报材料及程序

1.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缴费凭证(补贴月份2020年7月--2021年6月)。

2.本人携带身份证、2寸照片1张、代理手册、就失业证、社保卡(中行户)、毕业证(大学生)到窗口填写社会保险补贴审批表。
四、有关要求

1.加强诚信管理,申报人员对所提交材料和审批表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经核实如有虚假,两年之内不能再申报社会保险补贴;

2.核查时三次联系不到本人,视为本次申报自动弃权。

3.报名时间: 202182-- 2021820

报名地址:周口市光明路人和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3楼北厅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窗口

监督电话: 8268126

咨询电话: 8231156、8230906

本公告有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。

 

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202171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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